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组织方式、内部管理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中共中央对1996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已于近日下发。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贯彻了中共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进高校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报送信息
各党总支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要组织专题学习。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支委班子、党员干部学习研讨,采取支部委员会学习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专题研讨等形式,使每位党员都能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
学习《条例》工作请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之前完成,并请将具体学习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机关党委。
邮箱:lvxx@ouc.edu.cn
机关党委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