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党支部召开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1-11   浏览次数:85

12月1日上午,按照学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团省委“团干部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以及学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要求,校团委党支部召开会议,支部会的主要内容是“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团干部健康成长大讨论”民主(组织)生活会和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王雪鹏主持,在校的党支部成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王雪鹏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大家进一步认真学习全文,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准则》体现到工作和生活中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条例》内容,进一步明确党的纪律要求,严于律己。

随后,支部围绕“严以用权”专题和“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主题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

王雪鹏总结了团省委关于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启动以来我校团委的开展情况,梳理和通报了前期校团委征集的全校师生对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意见建议,指出支部成员要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建议,认真吸收好的建议,对师生提出的意见要按照团委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他还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张静常务副书记在中国海洋大学报上发表的文章《严以用权谈“拒绝”》。

王雪鹏在个人发言中认为,团干部健康成长必须与“三严三实”紧密结合,必须把落实“三严三实”与提高工作实效相结合,一是要正确处理务实和开拓的关系。严格不等于刻板,要在严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制度的规范化和工作环节的标准化。务实不等于拘谨,要在务实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要以团干部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开动脑筋,勇于探索,通过改进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要正确对待实和虚的关系。既要经常务虚,自觉加强学习、主动思考工作、反省自己,又要把务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归于务实,踏实为人、扎实工作,做到以虚促实、落到实处。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对工作的科学设计和调整,加强对各级团学组织作用的发挥,加强自我素质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团组织和个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能力和水平。

程振明在发言中结合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的“坚定信念,远离贪腐”话题,谈了对“严以用权”的认识。她在发言中提到,作为高校共青团干部对工作权力要有明确意识,相对而言,共青团工作远离权力中心,但也不是绝对的权力真空,“远离贪腐”的讨论也充分佐证了这一点。小到活动的审批,大到社会资源的借力,其中都有可能产生权力寻租行为,对此,团干部要有清醒认识。理想信念不坚定,不能很好做到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话,就会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错误,个人一旦超越权力,影响自身事小,带坏学生事大,“口念真经百遍,不若躬身实践”,对待学生尤其如此,“严以用权”对和学生直接共处的共青团干部具有特殊意义。作为年轻人,团干部对岗位、对学生、对师长要心怀感恩,以“虚功实做,久久为功”的态度,将“三严三实”落到实处,很好实现个人与学生共成长。

支部成员王琳舒、李文庆等在发言中认为,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内容,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今后继续加强理论学习,严以用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大家要着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结合实际工作,发展创新思维。共青团干部处于成长锻炼的时期,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防微杜渐。对高校团干部来说,要把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联系服务青年学生努力为学生师、为学生友。团干部为人处事品质纯正,绝不可以滥用手中的职权,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利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并自觉接受监督,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规范用权,坦荡做人,才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才会更好的引领青年、团结青年、服务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