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招投标管理中心党支部举行“严以用权”专题学习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1-11   浏览次数:60

    根据学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5年12月3日下午,审计处、招投标管理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8位同志在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104室进行了“严以用权”专题学习。

学习活动由支部书记荆莹同志主持,荆主任首先带领大家分析了“严以用权”的含义,第一,严以用权,权是核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第二,严以用权,用是路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始终要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第三,严以用权,严是标准。权力只能严用,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再小也不能放纵。总的来说,“严以用权”的内涵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 以权谋私。 

围绕“严以用权”,支部党员展开讨论,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只有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三是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充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时刻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四是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必须始终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始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五是要有敬畏意识,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增强政治定力,抵制侥幸心态,敬畏党纪国法,不触党纪国法“高压线”,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